网络音乐服务商签署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网络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版权公司、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等权利人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版权局通报了国家版权局重点开展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和关于加强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工作安排。
国家版权局调研发现,我国网络音乐产业规模、产品数量和用户规模都比较大,但在音乐产业数字化、移动化、大众化的发展趋势下,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状况不容乐观,网络传播音乐侵权盗版现象比较严重,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竞相购买独家版权,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转授权进展较慢、恶性讼争不断升级,导致网络音乐产业版权秩序混乱,严重损害了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版权局将从五个方面加强网络音乐版权保护。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音乐侵权盗版行为。国家版权局于7月8日发出《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之后,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网站、APP的行政处罚力度,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对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案的查办情况,将适时公开通报。
二是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国家版权局自7月起,将传播音乐作品的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包括网站和APP)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在视频网站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措施,特别是强化重点作品预警、调解、约谈、警示、公开通报等手段,切实加强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三是支持网络音乐服务商加强版权自律。在国家版权局的支持下,20余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在“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签署并发布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并提请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广大权利人和网民以及社会各界、各类媒体对其进行监督。
四是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授权和有序传播。目前各家网络音乐服务商正在根据国家版权局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下架无授权的音乐作品;为维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促进音乐作品有序广泛传播,建立网络音乐依法有序传播和运营的良好版权生态,国家版权局积极推动获得专有权的网络音乐服务商进行转授权,支持网络音乐服务商探索实行适用的收费商业模式。
五是推动网络音乐相关利益方开展版权合作。国家版权局积极引导网络音乐产业各方以“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开展版权合作、诚信守法经营,并将推动词曲作者、唱片公司、权利人组织等与网络音乐服务商建立“通知—删除”快速处理机制、绿色维权通道、版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等版权保护合作机制。
会上,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为有效维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生态,我们承诺:
一、自觉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行为。
二、严格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不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
三、积极配合、支持国家版权局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服从国家版权局维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的指示和措施。
四、切实建立并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发出的通知。
五、妥善处理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版权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版权争端。
六、大力促进网络音乐的广泛授权和传播,遵守网络音乐授权规则,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七、探索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运营模式,推动网络音乐繁荣发展。
我们提请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广大权利人和网民以及社会各界、各类媒体监督我们遵循以上宣言。
签署人:
QQ音乐、阿里音乐、海洋音乐集团、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音乐、一听音乐、多米音乐、豆瓣音乐、乐视音乐、360音乐、唱吧、音悦台、九酷音乐、喜马拉雅、蜻蜓FM、荔枝FM、考拉FM、海洋科技、新汇文化、鸟人艺术、华纳盛世、EMI、Sony/ATV。
二Ο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整理自中国经济网